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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委托和接受房产律师的服务
   1. 购房人通过电话或网络咨询、预约律师,律师事务所可根据购房人需要指派律师上门提供服务;
   2、房产律师了解购房人和拟购房屋的基本情况,详细介绍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的法律问题及可能出现的风险,签署《法律服务合同》;
   3、根据购房人的委托对拟购房屋进行必要的调查,反馈调查信息;
   4、 协助购房人起草合同或补充协议,征求购房人是否签约的决定;
   5、律师前往签约地点,审查交易相对方的合法证件和可能出现的交易风险,代理谈判、签约;
   6、律师根据购房人选择的服务事项和《法律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后续服务;
   7、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单宗房屋交易律师陪购服务,没有次数和时间的限制,直至完成陪购《法律服务合同》约定的事项,达到委托人的委托目的;
   8、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人专车”向委托人提供需要的服务,除收取约定的费用标准收费外,不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约定的房屋交易因故取消,律师事务所仍有义务继续向委托人提供其他单宗房屋交易的陪购服务,不再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费用,直至委托人实现委托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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